一.
惊蛰过后又是大雨。
洛阳城。
雨水不断从屋檐上滴落下来。
听雨楼上。
李胤月在看着栏外。
栏外有大雨,大雨的尽头有一个白点。
那白点是一个人。
李胤月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也不在乎,洛阳城里有太多这样的人了。
他们来这里,或者离开这里,活着,或者死去。
没什么分别。
对街的簪花楼隐隐传来唱词声,是小晏。
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李胤月闭上眼睛,和着雨声敲了敲桌子。
近些日子他手下的刀手连番失手,不仅生意黄了,连他精心经营了好几年的名声,都有些坏了。
道上更是有好多人蠢蠢欲动,想要取他而代之。
都是些没眼力价的蠢货。
他李胤月能在洛阳城屹立不倒多年,又岂是靠了几个不成材的刀手?
他喝一口酽茶。
栏外的雨渐渐有些收歇了。
过了三刻。
楼下的伙计上来告诉他,雨太大了,慕堂镜来不了了。
慕堂镜是他手下最好的刀手,他一手培养他起来,最近两年身手涨了,身价涨了,脾气也涨了。
近两个月他都没有再接李胤月的生意,听说半个月前已经和李胤月的老对头风老四谈的差不多了。
都是些没眼力价的蠢货。
李胤月端着茶杯,沉默了很久,才挥手让伙计下去。
他看着栏外喝了第二口茶。
大雨停了又落。
那个大雨里的白点已经走的近了,是个少年,穿着麻衣,手里提着把长剑,雨水从他的发丝上淋下来,挂在他年轻的脸上。
像是只落汤鸡。
李胤月站起身,走到栏边,敲了敲栏杆。
那少年抬起头看他。
李胤月也看他。
“名字。”
“秦无争。”
“与世无争的意思?”
“不,无人敢争的意思!”
二.
慕堂镜在看着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完满无暇的手,干净,光洁,饱满,在一旁的灯火照耀下,还会散发出玉石般的光泽。
只有最顶尖的剑客才拥有这样的手。
慕堂镜是最顶尖的剑客,还是洛阳城最好的刀手。
他杀一个人从来不用过五息,要杀的人也绝对活不过第二天。
他从不失手。
所以他收最贵的价钱。
洛阳城第一。
第一杀手。
他用十年坐到了这个位置,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就算两个月前他才杀了关中大侠名声更盛,就算簪花楼最贵的美酒摆在他面前,最红的姑娘坐在一旁素手轻弹,眼波流转。
他累了。
很累了。
本来,十年前,他不过就是想赚一点钱,好娶了从小青梅竹马的姑娘,顺便向别人证明一下自己的剑术不凡。
可十年过去了,青梅竹马的姑娘早就嫁做人妇,很多事情也变得面目全非了。
他想离开了。
所以他接了最后一笔生意,替风老四杀了李胤月,拿一大笔钱远走他乡。
虽然说,反噬旧主是大忌,但无所谓了。
端起酒杯喝下第三杯酒,窗外的雨小了下来,身旁的红姑娘开始弹破阵曲,慕堂镜缓缓闭上了眼睛。
再过一刻李胤月就会来听雨楼喝茶,从这里可以直接下去,一剑封喉。
雨滴不断击打在窗外的瓦檐上,曲子已入中序,越发繁复的指法激荡出犹如万马齐奔的轰鸣。
一刻。
一刻已到。
慕堂镜睁眼,手紧紧握在腰间的长剑上。
“嗡。”但就在这个时候,急骤的曲声戛然而止。
弦断了,弹琴的红姑娘像是怕被责骂,又像是被慕堂镜身上的杀气吓到了,整个人蜷缩了起来,瑟瑟发抖。
慕堂镜没有去管她,因为他听到了,脚步声。
“哒。”
“哒。”
有人在踩着楼板往上走。
那种步伐坚定,沉稳,却又似乎带着某种犹豫。
这让慕堂镜忽然想起了很多年以前,他第一次去杀人,也是踩着这样的步伐。
他坐直了身体,不再去等窗外的李胤月,眼神盯着紧闭的木门。
等着那脚步声来到门前。
“扣扣。”敲门声。
“来者何人?”
“秦无争。”门开。
开门的那双手,也是那么完满无暇,干净,光洁,饱满,散发着玉石般的光泽。
三.
慕堂镜死了。
杀他的人叫秦无争。
没有人知道秦无争是谁,一个籍籍无名之辈。
但从今以后,所有人都会记得这个名字。
因为他杀了慕堂镜,洛阳城最快。
他比慕堂镜更快。
“你做的不错啊,无争。”
慕堂镜死后三日,听雨楼上,李胤月喝着熨贴的大红袍,听着对街的唱和声,悠然自得。
慕堂镜死后,那些蠢蠢欲动的人都安静了,那些三心两意的刀手也都听话了。
因为谁都知道他李胤月手下多了一柄快剑,秦无争。
都是一群没眼力价的人。
李胤月眯起眼睛,任慕堂镜快剑再利,也敌不过他妙算无方。
这天下利剑无数,聪明人却没几个。
“以后,还望掌柜的多多提携。”秦无争谦恭。
杀慕堂镜就是投名状。
以后他就是一个刀手了。
还是个价钱不错的刀手。
之后几天洛阳城还是落雨不断,死的人也多。
血流了遍地,又被大雨冲刷干净。
听说,城外的桃花倒是开得很艳。
又一个大雨的午后。
秦无争匆匆从听雨楼上下来。
刚走到门口,前一刻才收歇的雨又落了起来,他没带伞,想着冲一冲算了。
才跑到街心,却是一柄伞遮住了落雨。
秦无争抬头看,伞面是青色的,上面绣着细柳如烟。
伞的下面,是一个女子。
眉目温淳。
春风十里。
从惊蛰后第十三天的午后那场雨起,秦无争忽然成了簪花楼的常客。
寻常人自以为秦无争是杀人钱好赚,贪恋风尘。
李胤月却是还记得秦无争第一天就跟他说过,烟花地是英雄冢,美人如毒药,习剑之人不可碰。
“怎么就改变主意了呢?”李胤月饶有兴致,倒也不觉得不好。
要是秦无争不去簪花楼,他倒反而觉得不妙。
一个男人有欲求,就不会太难控制。
一把利剑也是一样。
秦无争笑笑,很久后才说:“毕竟,秀色可餐。”
再过几个月,人人都知道洛阳城新晋崛起的快剑客秦无争喜欢上了簪花楼的第一清倌人锦姑娘,天天往簪花楼跑。
妓女和杀手的爱情,总是容易被贩夫走卒称道,过不多久就成了新的市井传奇。
但实际如何,往往这种传奇意味浓厚的故事,最后都无法成行,最终成了旧事,再无人提及。
所以李胤月也常劝道:“逢场作戏罢了,可别真的用了真心。”
秦无争往往不答,他还不会听。
四.
转眼间已到了五月。
十七过后,就是夏至。
整个洛阳城窒闷难当。
随时都像是要下雨。
这一天秦无争在簪花楼听锦姑娘弹曲,上好的波斯葡萄酒,配着刚从城外冰窖运来的冰块,美人素手,锦瑟十弦。
也足以解暑。
听过两曲,秦无争刚要说话,有小厮来报,说隔壁风老板有请。
风老板就是风老四,洛阳城除了李胤月,就是他的生意做的最好。
前次他买慕堂镜杀李胤月失手,已经很久没有动静。
今天他忽然差人邀请秦无争喝酒,定然是宴无好宴。